各镇人民政府,平邑街道办事处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城北指挥部,县政府各部门、科级以上事业单位,市以上直属单位: 县人民政府决定,任命: 贾志国同志挂职任县财政局副局长(挂职时间一年)。 特此公布。
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